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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慈濟大學社會工作研究所二年級   陸瑞平

 

 

此次實習主是要了解西區少年服務中心其外展工作方式為主,因此在個案部份雖有接觸,但不是主要實習的項目,再者於大學階段及畢業後就業期間,便服務於青少年機構,故針對此兩地區的機構,不管是在地區上的差異、管理模式上的差異、提供的處遇也有所不同、依據以下的資料,整合出其差異性,以下將分別描述之:

 

 

台北-西區少年服務中心

花蓮善牧-飛炫屋青少年中心

工作方式

外展模式、外展支援工作

有外展精神、但使用展外模式

工作性質

公辦民營

民間單位

人力分配

全職社工有六名,平圴工作年資資深為十年;資淺為今年新進人員,所以平圴為四年多。

全職社工二名;兼職社工二名;輔導二名。社工者為資深五年;資淺為今年新進人員,所以平均年資為三年。

個案類型來源

自行開發、其他相關單位轉介、公部門(台北市政府社會局)轉介

同儕介紹、主動發掘、政教單位轉介、社區人士介紹

服務對象

中輟、不幸、危機

非行、弱勢、生活適應不良

服務內涵

個案工作、外展工作、配套活動-(以萬華區為例,有與學校合作,發展麻辣團體、校訪-群組會談、以公園與中心為據點的外展工作、即時通會談)

個案工作、展外工作、配套活動-校訪(個別會談)、入校帶領學校團體、即時通會談、假日戶外活動或營隊、特別時刻活動(如慶生會)

外展地區

萬華區、大同區、中山區

花蓮市、美崙區

中心宗旨

相信一個人的價值高於全世界~惟愛完成一切

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做客旅,你們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裡,你們來看我。
我實實在在告訴你,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

中心開放時間

*週一到週五開放從下午四點到七點

*週三則是下午三點到晚上八點(據點服務)

*週一及四晚上七點~八點半是夜間社團(會有不同的主題式活動)

*食堂則是週一到週五晚上五點半到六點十五分

*週六、日休

*以前是週一到週日都要開放,今年99年開始固定休週日,週一到週六下午1點半到九點都開放

*週一到週六晚上六點到六點半晚餐時間

*週一到週五晚間有安排課輔(國小生居多)

*其中二晚間有學習社團,一晚間有主題式團體活動

 

中心服務內容

1.一日或二日遊的戶外體驗活動

2.未升學未就業的少年服務

3.個案祝福活動

4.提供休閒場地與多種的學習類型的一據點

5.提供少年夜間課後照顧

6.寒暑假的戲劇營

7.志工服務工作隊的訓練

8.不斷電服務

1.提供晚餐

2.青少兒的夜間課後照顧

3.個案祝福活動

4.提供休閒場地一據點

5.提供多元的學習社團活動

6.戶外體驗活動的安排

7.寒暑假的營隊活動

 

◎西區少年服務中心進行方式與對象

一、進行方式

中心外展工作的基本元素是由外展模式與外展支援工作兩大主軸所組成,一開始利用景觀勘查、店家拜訪、社區相關單位、人士建立合作關係等方法,在社區內發掘青少年經常聚集的場所,以及適合外展工作的地點,以據點工作的手法在據點內進行外展工作。

在深入服務方面,則提供維繫工作、群組工作、個案工作及辦理配套活動來提供在外展接觸到的青少年後續服務。目前中心的食堂、酷樂園、夜間社團等都算是配套活動的一種。

二、服務對象

對象:以十二至十八歲的青少年為主,有三大類(不幸、中輟、危機),由社工分享的,但是從中心原本的資料是分為四種,第1需危機處理-如翹家、受虐、遭受性侵害或從事性交易,第2生活適應不良-如生涯、學校適應、家庭及同儕問題,第3偏差行為-如經常性遊蕩、非行等,第4低自我功能-如自我評價低、學習遲緩、情緒困擾等)。

 

◎飛炫屋青少年活動中心

一、進行方式

中美飛炫屋的服務對象,一開始為流浪街頭的青少兒提供據點式服務,平日有一餐沒一餐的,所以就有了提供餐飲的服務,至今仍是維持晚間的供餐服務,讓家庭無法正常提供飲食的青少兒,可以獲得食物的滿足。再者透過電腦吸引孩子進入飛炫屋,一段時間與孩子建立關係後,再搭配其他活動(如:繪畫、街舞、劍道、國術等活動),邀請孩子參加便會減少孩子上網的時間,漸漸地孩子會把目標轉移,在這些活動中學習建立自信心、找出自己的興趣或是成就感,甚至培養孩子的持續力。到現在的服務對象已從中輟生轉為家庭失功能的對象(如:單親、隔代教養、中輟之虞)為主。

工作方式是以據點式的服務,展外方式為主,是把街頭或外面的青少年帶進來飛炫屋,提供陪伴、需求及輔導或休閒活動。

二、服務對象

服務對象是以社區中的非行、弱勢、生活適應不良之青少年,以十二至十八歲的青少年為主,其來源主要是由來過的青少兒,口耳相傳,帶來機構參加活動或是課程。再者是學校、司法單位轉介或家長求助的來源。最多是個案的同儕友人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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